在经济的不断推动下有很多新兴企业不断的涌现。那么我们都知道人力资源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也是政策领导比较强的行业。但有些人不了解,区分不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下面就由劳务派遣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下!
1. 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表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照顾,比方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派遣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义自治,法无制止即自在。
2. 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为三重法律关系,即实践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之间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践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践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触及两重法律关系,即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其“从事外包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外包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发包方与外包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或其他用工关系。
3. 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践用工单位直接收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收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停止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形成与劳务派遣“混淆”。
但因劳务外包大多数还处于发包方的厂区内,且发包方需求对产质量量停止控制,故此,发包方普通均会停止一定水平的管理,但是要留意辨别管理权限和方式,由于关于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中心的区别。
要严厉区别于劳务派遣,发包方必需制止对外包员工的直接收理,发包方的请求、指令应直接下达给承包方,由承包方和承包方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对外包员工停止管理,从而间接到达管控的目的。而发包方的规章制度,也应在相关合约中以附件等方式请求承包方恪守,从而使得承包方依照发包方的制度和请求去管理外包员工。
4. 合同标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合同标的普通为人,劳务外包的合同标的普通为“事”。在双方的合同商定中,劳务派遣的结算方式依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单价来肯定,如遇加班,还需思索加计加班工资等要素,也即与总劳动时间直接挂钩,但劳务外包普通依照事前肯定的劳务单价依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 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由于三性(即暂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性,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消费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好的功用的局部,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消费线停止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掩盖或者构成某个完好的功用。
6. 中心要素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中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结果不担任任,派遣员工能否能到达预期的产值、废品率等的成败的风险由实践用工单位承当。
劳务外包中的中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托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方如何完成工作,并非发包方所关注的中心。承包方只要在工作成果契合商定时才干取得相应的外包费用,外包员工的劳动成果的成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7. 资质请求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需是严厉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则设立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答应的法人实体。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普通都没有特别的运营资质请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则,也即依据外包事项的不同,假如需求特殊的消费资质,那么承包方应当具备。
8. 会计处置不同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归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详细包括用工单位担负的根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运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本钱。
劳务外包中,承包方在发包方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外包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归入发包方的工资总额。
以上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总结的几点,通过这几点希望对大家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