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务派遣公司中三性岗位的认定
临时工作: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
辅助工作: 为主要业务工作提供服务的非主业工作;
替代性工作: 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由于下岗学习、休假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工作,可以由其他职工代替。
对于企业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该如何学习掌握认定标准?
若被诉单位主张劳动者是具有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者,并提供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但其主张的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否认派遣事实的,一般不承认劳务派遣关系,被诉单位仍应视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决定使用派遣职工辅助岗位的,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后,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并在用人单位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