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降低用人成本
用工单位在核算派遣员工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员工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工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人事管理便捷专业
用工单位用人不受户口及学历限制,平时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用工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工方式十分机动灵活。
减少劳动纠纷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